职业选手的合同大多都是以五年为期限。
因为一个战队的风格不能在短时间内有太大的变化,因此越是中坚选手,越难以跳槽。
比如十一月。
钱学桓、秦青曼和邱炎三人,签订的都是十年大合同。
钱学桓虽然是队内第一高薪。
但违约金最高的反而却是秦青曼,达到了近乎玩笑的25亿。
很大程度上,违约金的高低,才是反应一名选手对于俱乐部的重要程度。
正因为如此,陆哲一旦同意加入某家俱乐部,必然不可能签订短期合同。
估计只有那些毫无职场经验的小白,才会想出“去俱乐部干一年,赚够钱然后退役和老婆过悠闲生活”这种馊主意。
这是多瞧不起资本家。
别说不可能只干一年,就是偷懒都不太现实。
不提陆哲自身的职业道德。
俱乐部也会在合同上写明需要选手出多少成绩才会支付多少报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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